产权登记制

更新时间:2024-10-18 16:31:05

产权登记制的词语属性

拼音chǎn quán dēng jì zhì
拼音字母chan quan deng ji zhi
拼音首字母cqdjz

产权登记制的百科含义

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成立要件主义。这一理论认为:当事人订立的有关房地产权利的转移或他项权利的设定合同的效力只是一种债的效力,即当事人在法律上只能得到债权的保护,而不能得到物权的保护。只有股行权属登记手续以后,房屋受让人或他项权利的权利人的房屋所有权或房屋他项权利才告成立。将登记作为房地产权利成立的要件,所以称为成立要件主义。产权登记制又可分为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两种。